上海贸仲、华南贸仲在法制日报发布联合公告
深圳律师网2012年8月31日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简称“上海贸仲”)是经上海市政府于1988年批准设立的隶属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上海市分会管理的仲裁机构,是由上海市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依法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并由司法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了仲裁机构司法登记,独立履行仲裁职能。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简称“华南贸仲”)是在广东省政府的支持下,由深圳市政府于1983年组建的仲裁机构,是由深圳市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依法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并由司法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了仲裁机构司法登记,独立履行仲裁职能。
上海贸仲和华南贸仲均为独立的仲裁机构。按照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约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仲裁的案件应当由上海贸仲依法受理,当事人约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仲裁的案件应当由华南贸仲依法受理,其他任何机构均无权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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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上海市金陵西路28号金陵大厦7层
电话:86-21-6387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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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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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86-755-83501709或8350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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